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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1.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将档案邮寄至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委托的人才交流中心。
2.对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照报到证上报到地点将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地区(市)教育局。
3.对未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通过人事代理将档案转至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并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规定。
具体可参照《关于做好贵州理工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贵理工学发〔2017〕27号)。
感谢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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