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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查询密码: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421003
标    题 关于教材费补交中存在的问题
姓    名 孙**
年    龄 23
手    机 157****7479
身份证号 21078219**********
发件IP 1.204.108.*
写信时间 2017年04月2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长:   您好,我是贵州理工学院燃气定制班的同学,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收到学校补交教材费用的通知,我们燃气定制班的同学每个人的学费要比正常行政班级的同学多出100多元,多出的100多元为燃气定制班使用的教材费用,但我们在当初进入燃气班之前是得到通知过的,不会收取任何培养费用,已经得到证实;但在我们反应情况到相应部门时,却未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存在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实属找不到有效途径解决此问题。学生的话有人听了,但学生的事又谁在办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您好,经过我们的核实。我校燃气办的学费收取,严格按照《财政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制定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181号)收取,并符合《贵州理工学院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燃集团2015年定制班”人才培养协议书》条款,未向同学们收取其他费用。

而您反映的100多元教材费,是我校的收取的教材代收费用,该项费用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实际使用教材情况进行收取,燃气们确比其他行政班级多使用了教材,故产生该项多出教材费。

对于此事,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和同学的沟通,增进理解。

感谢您的关注,贵州理工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同学们的合理建议。

处理时间 2017年04月24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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