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关于强化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的通知》(贵理工纪检[2013]3号)文件第六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用餐经费的报销。文件规定单项接待用餐1000元以上的,需填写接待登记表,说明接待对象及参加人员,方可报销。现计划财务处根据文件要求及需要拟制了《贵州理工学院接待用餐登记表》,请各部门报销人员在报销前先进入“贵州理工学院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常用表单”栏下载表格填好,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将该表格附于相关报销单据后。
谢谢合作!
贵州理工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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