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网站首页

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院长信箱 > 信息详细

流水号: 查询密码: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930002
标    题 关于软件著作权补救学士学位证
姓    名 邵**
手    机 135****6145
邮    箱 2633755746@qq.com
身份证号 52222519**********
身    份 2017120093
发件IP 106.108.80.*
写信时间 2018年09月30日
信件内容 校长,您好。我看了一下关于2018届毕业生补救学士学位证的文件,上面写着可以用软件著作权发明人(设计人)补救学士学位证,那么请问一下今年的毕业生或者以后的毕业生都可以用软件著作权来补救学士学位证吗?感谢您的回信!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邵同学,你好!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及《贵州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贵理工学评纪〔2018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初修不及格累计达六门及以上的,不授予学士学位,2018届毕业生可通过以下六种方式补救:

1.平均成绩在班级中排名在前 75%,且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2.在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

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或获得证书)者。

4.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指定的公开正式刊物(原则上为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 1 项并结题,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发表本专业论文”,“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两种情况需要答辩。

5.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组织参加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专项竞赛(不含体育赛事)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全国专项竞赛活动前六名的。

6.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发明(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且为专利所有权人的,或者为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其中“专利所有权人”可以是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立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三的发明人。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每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都会对当年学位授予条件进行讨论和修订,同时也会注重条件的延续性,因此每一年我院学位授予条件有可能会有不同,请以毕业当年学院下发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感谢你的关注。

处理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贵州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03    邮箱:git@git.edu.cn     ICP备案号:黔ICP备13005433号-1
电话:0851-88121166   传真:88121166网站地图   网站隐私安全说明 网站版权声明  电子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