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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因公赴台手续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次数:

 

一、办理因公赴台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1. 邀请函,邀请函应从台湾本土发出,内容包括: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费用来源、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邀请函应有:邀请单位名称、电话、地址、邀请人姓名、职务和亲笔签名等相关内容;或由组团单位提供的《赴台任务通知书》;

2.派出单位给省教育厅的请示(内容包括:团长、访台身份、经费来源、拟出境时间和期限等,请示文件的标题要求简单明了,例如:“关于XXX等X人赴台湾XXX的请示”)一式两份;

* 厅级干部需另附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担任现职的日期、分管工作、近三年来的因公出国(境)情况等)一式两份;

3.由台湾邀请方提供的详细的访问日程一式两份;

4.台湾邀请方背景资料一式两份;

5.赴台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6.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二、办理流程图

1

高等学校

市(州、地)

教育局

2

贵州省教育厅国际处

3

省台办

秘书处

4

相关组织部门

5

派出单位

6

贵州省台办交流处

7

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提交相关材料

出具

教育主管部门

出访意见

办理

赴台批复

出具

政审批件

持政审批件入台证等

办理

国台办批件

接受行前教育

办理

赴台通行证

三、台方办理入台许可证所需材料清单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扫描件

2.委托书扫描件

3.照片电子版(两寸白底)

4.在职证明扫描件

办理部门: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入出国及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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