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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8-23 浏览次数:

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进一步优化我校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进入我校的优秀新生予以奖励。现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到贵州理工学院,且被贵州理工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

二、奖励等级及金额

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元、3000元、15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一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一本重点录取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4.在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二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录取分数线60分及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4.在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者。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三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录取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二等奖、三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二等奖、三等奖;

4.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及以上者。

四、评定条件

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贵州理工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一等奖学金不限名额比例,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学生的评选条件,按所在专业人数3‰的比例确定初评名单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生处。

五、评定程序及管理

(一)新生入校报到两周后,由新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理工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建议名单提出初评名单,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在学校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三)学校将建立优秀新生档案库,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学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跟踪管理;

(四)新生奖学金不能重复发放,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

(五)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如有转学、退学,学校将收回其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六)评审工作接受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而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及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当事者纪律处分;

六、附则:

(一)本办法中的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如遇分数相同则并列获奖;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四)本办法自2013级学生起实施。

 

 

贵州理工学院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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